2025年12月31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告,宣布全省范围内存量变型拖拉机牌证已全部依法依规注销。自31日起,所有由海南省核发的变型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牌证一律失效,相应变型拖拉机不得继续使用。
近年来,海南省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通告,此次全省范围内的牌证注销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截至2025年12月27日,全省存量变型拖拉机的牌证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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