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自贸港丨海口海关:海关监管更加突出贸易自由便利,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新华网


直播自贸港丨海口海关:海关监管更加突出贸易自由便利,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

2025-07-31   10:35:3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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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海口7月31日电(记者王晖余、吴茂辉)7月23日,海关总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文件。海口海关副关长田涛介绍,《监管办法》明确了全岛封关后的海关监管要求,《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明确了加工增值的计算方法以及计算公式中各组成要素价格的确定方法、企业申请享惠需要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等内容。总体来说,封关运作后,海关监管更加突出贸易自由便利,监管制度设计上总体体现“一线”放开什么,“二线”就管住什么,做到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同时,将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适用范围逐步扩大,提升政策优惠空间,更好惠及海南自贸港市场主体。

  田涛介绍,封关后,除依法需要检验检疫或者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外,海关将对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等按规定实施径予放行。径予放行是海南自贸港“一线”进口的一种通关便利模式,早在2020年6月,该项政策就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到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一般进口报关单需要申报105项数据,符合径予放行的货物限定为不涉证、不涉检的“零关税”货物或保税货物,为此简化申报项目到33项,企业仅填报必要的货物信息,大幅压缩申报项目。由于径予放行货物不涉检、不涉证、不涉税,风险较低,一般被布控查验的可能性较小,货物可快速放行。

  田涛介绍,海关在“二线”仅对“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大多数货物及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出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在“二线”口岸设置海关监管通道和非海关监管通道。海关在海关监管通道对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其他国内流通货物经非海关监管通道通行,按现行规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对三类货物海关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企业可先办理货物“二线”出岛手续,后续再集中办理报关申报手续,有效提高通关效率。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二线”出岛申报手续,海关大幅压缩“二线”出岛申报项目,“二线”报关单项目从105项简化至42项。

【纠错】 【责任编辑:王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