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教育局发布《五指山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根据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
春秋假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期中时段(4-5月、10-11月)。分别安排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相连,形成更长连休期。今年中小学春假具体时间为: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此后,每年度春秋假期安排,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提前公布。
其中,九年级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以保障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复习备考的连贯性。高中、幼儿园阶段可参照执行,鼓励幼儿园利用假期为家长提供亲子活动建议,或组织非强制性、以亲近自然和社会体验为主题的公益亲子活动。省属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自主统筹,合理安排春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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