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据了解,全新的《条例》明确法规适用范围,厘清河道管理职责;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综合治理;注重污染防治,实行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河道,明确禁止行为;科学设定罚则,完善衔接规定。
《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在加强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修复水生态功能、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立法时间较早,法规内容不够完善,难以适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
本次修订删去了原法规名称中的“生态保护”四字,并采用“立新废旧”的形式,制定《条例》,废止《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条例》的公布实施,为规范三亚市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对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河道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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