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气会现场。新华网发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新办法共十三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8月19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海南省财政厅、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围绕新办法的主要内容、享惠办理流程等方面介绍了相关情况。
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来,海南结合实际推动实施并优化完善这一核心政策,并与其他优惠政策形成合力,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集聚。据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介绍,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累计享惠3.9万人次,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效应带动下,海南累计吸引各类人才超过93万人,有力促进了海南产业结构优化,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海南鼓励发展的高端化、绿色化产业持续赋能。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介绍,相较于旧办法,新办法聚焦享惠条件和风险防控两大关键环节进行优化完善。从调整内容来看,新办法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优化“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新办法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纳入居住天数统计范畴,同时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实际居住不得少于90天”。此次优化没有改变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基本要求,不是放松享惠条件、简单的从183天降低到90天,而是在设置实际居琼90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将合理的离岛天数纳入183天的统计范畴,并对享惠人及其所在的企业或单位规定了一系列风险防控要求。
二是优化特定行业覆盖范围。新办法将旧办法中“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这一享受优惠的特定行业范围,优化为“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进一步强化政策对重点产业的人才支撑作用,助力相关产业在海南加速集聚发展。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流程监管。新办法明确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同时,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对象。
享惠流程方面,海南省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内部数据进行核验,最大程度减少申请环节,让享惠人都尽可能免申请即享惠。同时,设立专门的异议受理渠道,有异议的人员可在办理当年向省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此外,海南省税务部门为高端紧缺人才享惠提供了全方位服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提醒,优惠办理自动化以及拓宽政策辅导渠道等。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海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898-12366)、省内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咨询政策。
此次新办法的发布,是海南自贸港动态优化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既为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环境完善打下基础,也为吸引更多高端紧缺人才扎根海南、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