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海南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立足海南自贸港“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和“五向图强”发展路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政策和产业、财税等政策衔接配合,推动金融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聚集,支持海南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助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意见》提出,科技金融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助力构建产业创新业态,支持海南省争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科技开放合作、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三个高地”。绿色金融加大对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良好企业的融资支持,继续实施企业上市“尖峰岭”行动计划,支持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普惠金融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稳定外贸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产品服务供给。养老金融完善适老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强化银发经济和康养产业发展金融支持。数字金融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支持海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财政、货币、监管政策合力,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引导。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配套机制、配套设施,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强化股权、基金促融功能,加大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海南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政策沟通,形成全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合力。(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