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侧重在几大方面加强服务:首先,在权限下放方面。一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规定由地方政府核准的1亿美元(含)以上3亿美元以下项目,在“服务指南”出台前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服务指南”出台实施后,3亿美元以下项目全部下放到相应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二是实行备案制的1亿美元(含)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先前由省发改委备案。现在,实行备案制的外商投资项目不论涉及金额多少,全部下放相应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其次,在申请材料方面。“服务指南”出台前,根据投资项目的类型,实行备案制的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材料一般要5个以上。现只需网上提交《项目备案请示》和《海南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即可。
此外,在不见面办理方面。原先为谨慎起见,需要申请人当面递交、补充申请材料,并询问项目具体情况。现申请人只需登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海南省)”,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即可。项目予以核准(备案)后,申请人可直接到相应政务窗口领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基本实现了不见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