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常借口回娘家,可是一到晚上,丈夫不管多忙多晚都要来接我回去,不让我在娘家过夜。和妈妈讲起,她只是陪我落泪,家里人并不赞同我离婚,他们认为丈夫只是这件事对不住我,其他的时候都很好。忍一忍吧!没有人一结婚就离婚的。于是,我学会了忍耐,晚上也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响,我知道反抗得越厉害,丈夫对我的“惩罚”就越重越残忍。我越来越爱穿长袖衣裤,不爱出门,偶尔出去,也只是坐着发呆。
一次好友筱洁来看我:“大热天你穿成这样做什么?”她笑着拉了拉我的衣服,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惊叫起来:“怎么弄的?谁打你了?是不是他?是不是?”她激动得语无伦次。在她们的眼里,我的幸福婚姻是因为我人好才有的,而现在,这个好人却被这样糟蹋。筱洁拉着我吵吵嚷嚷地要去找丈夫,我笑着推开她的手:“不要这样,我习惯了。真的,你不要管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好的。”“你处理?你会处理就不会这样了。”“没事,你走吧!就当今天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筱洁被我推着离开,我不管她会怎么说。两年来我受够这样的生活,我的身体也受够了。坐在床上,我脱掉那身衣服,好像脱掉了一层枷锁,身上的新伤旧伤就像我的婚姻一样,充满着痛楚。我开始穿那些无法遮掩身上紫黑的衣服,慢慢地,大家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丈夫无力地看着我的变化,婆婆一家歉意地对我,希望我能原谅丈夫,继续留下来,可我已经无法做到,我离婚了。
在这两年里,我学会了前所未有的容忍,我不记恨任何人,只怪自己婚前没有足够地了解他。
专家点评:
这看似一例家庭暴力的案例,但从文章的介绍来看又很像是施虐症,属于性偏好障碍范畴。性偏好是一种正常现象,普遍存在。正因为有了性偏好,大家在追求异性时才不会撞车。健康的性偏好最终发展为以性交为中心的性爱行为模式。而病态的性偏好则十分离奇,变态的性想象会驱使患者与一个没有同意的伴侣发生实际的性行为,并可能对该伴侣造成伤害,如施虐狂。
这种性心理障碍是慢性的和终身性的,但在成年之后,性幻想和性行为常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少。如果遇到心理社会压力,其不寻常行为会反应性增加。如性施虐症(狂)--指至少6个月以来,反复多次以使对方受到心理或躯体痛楚(包括羞辱)而使患者感到性刺激的行为(实际行动,而且不是被激起的),来激起性幻想、性迫切愿望或行为。大多是患者在幼年本我发育的关键期缺乏母爱或母亲过分溺爱导致心理变态、缺项、空白或人格缺陷,随之超我能力减弱,使本我带着原始性冲动肆无忌惮地不断跃位。这又随之造成潜抑闸门的失调和意识管理网络失控,最后只有通过畸形渲泄渠道尝试性的满足。
性施虐症有些是有迹可寻的,如文中丈夫在婚前就有的暴力行为。如果发现这样的现象,一定要引起注意,尽早将可能的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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