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古往今来,婚姻的本质矛盾都差不多。上一代人的低离婚率是建立在婚姻低质量的基础上,是很多外力在起作用。就是说,你打了一辈子,但畏于舆论,畏于组织、前程,畏于孩子,权衡之下,你还是忍着。两个打得一塌糊涂的人,忍着过一辈子。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在上一个年代,离婚肯定是弊大于利。我不认为那种婚姻就比现在好。
“心动的感觉很好”
婚姻制度并没有变化。从这个角度说,60后生人婚姻中的问题,和其他代人差不多。有一种误解,觉得这一代人开始离婚率高了,就是对婚姻轻率。我觉得每一次离婚都是断筋切肉的疼痛,不是那么轻率,不负责任的。我相信他们结婚时,至少那一瞬间,会觉得爱情是永远的,当爱情没了的时候,是很失落的。我接触的现在40岁左右的人,离婚时都非常痛苦,原来的房子、车都卖掉,说要消除一种不愉快的回忆。对外面强做笑脸,吆喝着“赶快帮我找啊,我现在正闲着呢,我也想尝尝自由的滋味”,可晚上都不敢回家,挨个找朋友在外面混。
我经常收到这个年龄段的人写来的信,有一个还不到40岁的妻子在信里说“我拿起笔来就泪流满面”。她丈夫过去手机随便放,现在上厕所都得抓着。他发现丈夫有一天一个小时里,和一个固定的人发了30多条短信。后来发现是个25岁的女孩。她就和丈夫谈,丈夫说,是,我不想错过这段感情,心动的感觉很好啊。你看怎么办吧。
事情说开后,丈夫干脆当她的面打电话发短信。这个妻子找到那女孩谈。那女孩说,我不会破坏你的家庭,我离开这个城市。妻子又担心,女孩走了后,丈夫承不承受得了。
人在婚姻中的复杂太微妙了。
“年轻人羡慕以前纯真的感情”
本质上,各代人的婚姻变化不大,但量变会影响到质的变化——价值观的认同。
一夫一妻制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很容易稍有强调(婚姻中的爱情)就矫枉过正。第三者插足成功了,会说“爱情是不分先后的。”似乎只要沾上爱情的边,你就是高尚的,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就可以在爱情的大旗下巧取豪夺。我并不认为爱情比责任,比亲情,友情更高。至少是平等的。爱情只是诸多情感中的一种而已,怎么说它就更高尚了呢?
我对婚姻的看法,在《大校的女儿》里做了最集中的阐述:婚姻是有责任的,感情不是所向披靡的。有人觉得一段感情“能修成正果就可以”,未见得。有人觉得“没有感情就得离婚”,也未见得。这里面确实有责任的问题。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我觉得他这个论点才是偏颇的。婚姻必须在责任、感情中做一个平衡,不能把爱情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我觉得我们这一代(50年代生人)的责任感就强些,以顾及别人、为别人着想为美。现在这被认为是傻。
《大校的女儿》卖了这么久,依然很受欢迎。很多年轻人说感动、震撼,羡慕那个年代,那种纯真的感情。我有种欣慰的感觉。我觉得,现在社会的价值观还没有到让人悲哀的程度,美好的东西还是能得到大家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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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以前,婚外性是西方人的禁忌。正统的基督徒是不能离婚的,正如马太福音所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基督教为性所设立的道德标准,就是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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