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伦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写诗,读大学时出版了第一本诗集。他相信自己为诗歌而生,遂而豪情万丈走笔天涯,似乎要把一支诗笔摇成南天一柱。那时侯的李孟伦青春意气,诗兴遄飞,日日于汉字中寻找灵感、磨砺匠心,处处流露出缪司追随者的骄傲与自信,不知是生命为诗美所俘获,还是诗歌通过生命找到了她魅人的形体。一个尚未走出校门的年轻人,谁也不敢断定他今后会不会以诗歌、文学为生,但可以估量诗歌在他的人生中的分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的孟伦,给了我们一个回答。他进入了新闻“战线”,搞的还是“内参”,免不了介入矛盾尖锐、情况复杂的社会现实,但他仍然时时抽身,置身事外,继续着极为个人化的诗歌写作,仿佛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随意而自由地进出,似乎并不怎么困难地在两种生活中找到了一种平衡。从他的诗歌里,我们不免吃惊地发现,孟伦对于世俗生活好像并不太在意,不太看重。像众人一样经历的天天重复着而又时时变动着的俗生活,总是被永恒的诗美质疑着。与其说孟伦也在体味着生活,不如说他在一个精神空间里观看着在物的现实里表演着的自我。诗歌写作在孟伦这里因而成了人生的写意。同稍纵即逝的人的活动相比,诗歌所勾画的内在自我显得真实,恒久,耐人寻味。
在李孟伦的诗歌里,我们看到了一幅诗人的自画像——精神的自画像。这幅画像是作者对自我人生的一种设定,他把他定位于文化创造者的角色,一个自视甚高、孜孜以求、注定属于诗歌的人。这个人禀承了天地灵气和诗歌精魂,依傍南海(孟伦生于海南乐东滨海农村),感恩南圣河(孟伦上大学的地方),借着五指山的胆魄(海南名士丘浚诗咏五指山云“岂是巨灵伸一臂,遥从海外数中原”),隐怀着骄傲和焦虑,在孤悬海外的南天一隅奋笔挥毫,给这一片文化较为稀薄的天地涂抹上富有灵性的文字,也以此作为个体生命的真正收获。孟伦用他的“说话的笔”,勾勒了他理想中的自我形象:
我让说话的笔
在南海上开花
笑软了花果山
在大地的脚下
放牧芳华
过往的人们
指指点点
把一个湿润润的名字
含在嘴唇
羞红了一春
(《我说话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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