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公开制度,实施“阳光行政”。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实行一般事务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转变、工作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转变。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和实施网上审批制度,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办理过程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督。规范各类招投标交易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秩序。
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即:调查研究在一线,决策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作风转变在一线。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深入群众,实行重心下移,努力构建为群众服务的长效机制。二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和考勤考核检查制度,发布和遵守“四条禁令”,着力解决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缺位、擅离职守等问题。三是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庆典表彰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减少发文,进一步缩短文件流转时间;清理和规范各部门刊物和简报;减少市领导参会和庆典表彰活动。四是大力推行机关文明礼仪建设。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七、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一是建立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设立机关效能投诉热线电话,完善“12345”海口市便民呼叫中心工作机制。制定市机关效能投诉受理办法和投诉件的处理办法。加大投诉件的督办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政府服务投诉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建立效能投诉协调机制。建立高效的投诉问题办理协调机制,对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便民呼叫中心、椰城纠风热线和纠风网站等渠道受理的市民投诉问题,涉及到多部门的,由市效能办统一协调和督促,并将各部门办理和查处投诉件的情况定期通报,纳入绩效考评内容。
八、实行绩效考评,完善奖惩机制。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机关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机关绩效考评。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服务态度、便民举措、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评选出机关效能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公务员”。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破坏投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告诫、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形式的惩戒,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记者
张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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