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基础
制止一切权力寻租和腐败
与许多学者一致,薛刚凌非常赞赏此次大部制改革发出的法治强音。
薛刚凌是这一课题的首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作为一个对政府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已经持续关注了二十多年的学者,薛刚凌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找到了诸多“法眼”。
比如,要“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人们普遍认为,2003年商务部的组建,将内外贸易统一于一个部门管理,开了大部制改革的先河。此轮机构调整建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卫生部等5个大部。可以设想,经过今后5年或者更长时间,改革后的大部框定在20个以内,包括大农业、大交通、大金融、大能源、大工贸、大建设、大环保、大文化、大卫生、大民政等。
“这决不是简单的部门相加。随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机制逐渐在每一级政府内部和每一个大部门内部形成,不仅能告别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扯皮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而且是政府管理向科学、民主、法治的重大迈进。”薛刚凌说。
薛刚凌告诉记者,我国传统的政府权力配置,实际上是以执行为核心的结构,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执行命令就行了。相对来说,决策与监督运行得非常不到位,积累少,欠账多。
可是,当市场经济带来了利益多元化后,决策必须回应多元化利益,而多元利益下的决策与一元利益下的决策是不一样的。如何兼顾各方利益?如何保证有效参与?这些再也不是一个人拍脑袋能说了算的事。大家要参与,要博弈,要论证,要平衡,这就要求决策要上档次,要有一套“游戏规则”来保证科学民主。同样,如何有效监督最终也要落脚到法律制度上,即需要明确权力的边界与底线,需要确保监督的开放性、完备性等。
“探索有机统一的大部制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否则,更加集中的权力将引发更大的寻租与腐败,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制约和协调也就无从谈起。”薛刚凌说。
薛刚凌认为:“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逐步法制化,必将加速中国政府的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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