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27名证人证言中,多数直接点明短信是针对县委书记张志国的。
但是,作为诽谤案受害方,县委书记张志国没有出具任何证言。
赵俊苹代理律师高义宝对本报记者说,28份证人证言都不能独立表明受害人张志国受到伤害的事实和伤害后果的程度,只有张志国本人才能证明,而西丰县公安局却没有向他收集证据。尽管张志国本人也收到了同样的短信,但张志国也没有主动向司法机关出示证据,更不用说以受害人或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
事实上,在西丰县检察院、西丰县法院办理“短信诽谤案”之后,西丰县公安局也因对《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的刑事立案调查而直接办理了“报道短信诽谤案”。
高义宝律师说:“西丰县公检法直接处理两起刑事自诉案件,你很难用他们不懂法来解释。”
“随意立案,要负责任”
西丰县公安局拘传法制日报社记者朱文娜未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律师周泽说,西丰县公安局对此也谈不上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随意立案,要负责任。”他认为,指示西丰公安人员拘传朱文娜的相关领导,分明是滥用公权力。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随意立案”的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
周泽说,西丰县有关领导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记者,朱文娜可以保留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其“滥用职权”的权利。
“如果都像西丰县这样拘传记者,结果是灾难性的”
本报1月7日刊发的《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被上百家网站转载。众多网民纷纷发帖批评西丰县有关领导,也有不少媒体记者对此事的动态密切关注。
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西丰县委书记认为自己被朱文娜诽谤,他可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朱文娜,我对此表示支持。以诽谤罪立案、滥用公权力对付记者,我是反对的。中国有2000多个县,县县都有公安局,如果都像西丰县这样拘传记者,结果是灾难性的。乡下的老大娘都可以想得出,在县委书记的‘一亩三分地’上,公检法都听县委书记的,他们办县委书记被‘诽谤’的案子,能有几分公正?”
“虽然我是个记者,我倒更同情西丰县来京拘传朱文娜的公安人员。西丰县某些领导盛怒之下让公安进京抓人,是乱下命令。作为一个县城公安,不执行是不行的。但进北京拘一个法制日报社的记者,以他们之力难以完成,这毕竟不是他们县城,想抓谁就抓谁。如果《拘传证》儿戏般签发,公安儿戏般拿人,最后完不成儿戏般的任务,那才是对西丰形象和法律尊严的最大损害。”《新世纪周刊》记者汤涌说。
(记者 刘万永 宋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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