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成了“唐僧肉”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平遥县一些干部、拆迁户“蚕食”补偿款的内幕被逐步揭开。
2006年8月,古陶镇南城村乔某的旅馆应得补偿101.1万元,乔某嫌少想多要点,便找到了时任拆迁办主任的张海桥。张海桥不但没制止乔某的“非分之想”,答应给乔某多加10万元,还要求乔某给自己拿出3万元。经张海桥操作,二人都如愿以偿。
此时,即将退休的张海桥想到自己“政治生命快要结束了,想趁此机会多捞点钱”,便主动打起了补偿款的主意。
南门外拆迁时,古陶镇南城村人牛某的房屋应得补偿77万多元。张海桥对牛某说:“我需要处理些事情,在给你的拆迁补偿款中多加出10万元,然后提出来给我。”于是,他在牛某的搬迁补助、租赁土地、青苗赔偿等补偿项目中私自增加补偿10万元,并代表县拆迁办与牛某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县拆迁办随后将87万多元补偿款支付给牛某,张海桥很快就拿到了“自己的”10万元。
拆迁补偿款成了“唐僧肉”,张海桥反思说,当时的情形是“四面八方哄政府”,如洪水般的气势。
张海桥说,一个县直单位6套住房没有房产证,且是刚建四五年的新房,本不具备补偿资格,却得到了补偿款。调查人员告诉记者,一个县直单位职工不肯搬迁,县里给该单位领导每户一万元后,拆迁工程立刻顺利展开。
几乎失控的拆迁补偿和自己的贪污、受贿行为,使张海桥感到心慌。当得知南门外拆迁正被调查时,他甚至求助于算命先生,请先生“指条明路”。
日前,张海桥与程培林均已被判刑5年,副县长田志远也正被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