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办案机构
成立于1974年的香港政府独立反贪机构——廉政公署,下设三个部门: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其中,防止贪污处的职责是负责审查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私营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过程,寻找可能导致贪污的隐患,及时提出防止贪污的意见。
“香港廉政公署还是侧重于打击腐败,跟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不是一回事。”卓泽渊表示,预防腐败不是香港廉政公署惟一重要的工作,防止贪污处有55人,不到总人数的5%。
小张是法学专业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对香港电影里廉署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的情节非常熟悉。“他们多厉害”,小张说,“香港廉政公署的人一出现,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将被惩治。”
林喆表示,香港廉政公署的职权地位非常高,只从属于特区行政长官,有调查权、搜查权,以及逮捕、扣留和批准保释等一系列权力。这也是“被廉署请去喝茶”的威慑力所在。
然而,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不像我期盼的那样”,小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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