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先前讨论的两种模式没有被采纳。今天,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介绍说,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该局的领导职数是一正二副,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另设一位副部长级的专职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该办事机构的核定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20名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已有的行政编制中划拨,另新增10名。
发布会上,没有明确10名新增人员的名单。
屈万祥同时表示,该办公室又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的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专职局长兼任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主任。
“这在形式上与香港廉政公署不同。”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不像香港廉政公署一样承担整个反腐败职责,而是反腐败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是现行反腐大机构下的一个具体部门。
屈万祥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这样设置的原因,“在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这样设置既有利于集中统一指挥,形成工作合力,又有利于避免机构重复,收到减少编制、节约行政成本的效果。”
反腐职能延伸到社会领域
在“围攻”马馼时,记者们屡次提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厅。
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设职务犯罪预防厅,诸多职责中,有两项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