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海南廉政 >> 警示案例

国外舆论监督:信息公开不讳批评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9-14 16:49 )   来源: 廉政瞭望杂志/新华网

    尽管批评空间相对宽裕,但舆论的自由也并非绝对的,批评不能毫无原则、随心所欲。英国报刊因为标题但求“轰动 ”、未必严谨的特性,就曾经受到教训。在查尔斯王子即将跟卡米拉结为连理时,英国《明星日报》以《两个无聊的白痴结婚了》的大字标题加以渲染,因此受到重罚。

    在规范舆论自由方面,国外的法律建设不尽相同。有些制定了专门的新闻法,如法国、意大利、瑞士、希腊、丹麦等国都有新闻法;有些未制定专门的新闻法,但有散见于宪法和各种法律中的条文可资援引,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

    总的来看,这些国家的新闻法或其他法律中的有关条文,都体现了保护新闻自由和限制滥用新闻自由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发展趋势看,正在逐步由预防制向追惩制方向转变。

    监督有效,给舆论回报

    舆论监督最欣慰的回报,莫过于它的所作所为得到理解,起了作用。

    在揭发腐败方面,各国媒体也相当踊跃。但能否起到作用及起作用的程度如何,则受各种因素影响。


(责任编辑:苏婧)
 
 精彩图片                              更多 >>
 频道精选                              更多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网海南频道 办公电话:0898-6853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