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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舆论监督:信息公开不讳批评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9-14 16:49 )   来源: 廉政瞭望杂志/新华网

    腐败现象,是每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令人头疼的麻烦事,各国都在寻找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利器,而其中,舆论监督又成为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

    舆论监督在各国政权运行中起着相近又不尽相同的作用。部分国家舆论监督在某些方面的优秀发挥,已经使其成为遏制政权腐败的一条重要因素。

    信息公开,给舆论开门

    舆论监督公共权力,就涉及到信息披露的问题。不少国家已经在信息公开方面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例如美国19 66年的《信息自由法》、韩国1996年的《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等。

    信息公开法的出台,给了舆论监督以法律的保障,不仅媒体,就是普通公众想要了解相关信息,只要依据信息公开法等相关法律提出申请甚至直接前往查阅就是。

    美国的调查性报道,即通常所说的揭黑报道,非常注重文献检索,其重要前提是因为公众有查阅各种公共档案的便利条件。美国的《信息自由法》规定,政府必须提供合乎程序和要求的信息和资料。记者可以在政府档案部门,以及此外的各种地方找到档案资料,包括案件审讯记录、公共会议记录、检查报告、土地转让合同、公共合同,以及各种专业执照、许可证等等,为舆论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

    当然这些公开的档案并非是些无关痛痒的,很多优秀的调查性报道就是从档案中发现蛛丝马迹甚至是关键线索,各种材料的汇总、联系,配以对当事人的采访,一个围绕采访提纲的事件轮廓逐渐浮出水面。并且,这样前期调查工作中记者甚至不会曝露身份,避免了打草惊蛇,同时也满足了对证据的要求。


(责任编辑: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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