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执纪办案能力,五指山市纪委坚持把“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任务,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内在活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制定学习目标。确定了争创“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规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室,量化到人,以确保创建工作定位适当,有章可循,抓有成效。
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对全年理论和业务学习的重点、时间、书目等作出安排,避免学习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求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第五次党代会及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学习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实行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规定每周一早上为委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坚持自学,要求个人制订自学计划,每周学习不少于3个小时。
四是建立学习考评制度。 将学习任务列入机关各室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学习成果运用及奖励制度,规定在中央、省级刊物发表调研、经验材料及采用信息等,给予相应奖励,年终与评优奖惩挂钩。
五是建立学习档案。为机关每个干部建立了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笔记、体会文章、培训经历、调研成果等,并将其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范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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