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英诚 王勉
震惊海南岛的国企老大李家福与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涉嫌诈骗、贪污、挪用公款案,历时数月审理,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法院一审判处海南省财信总公司原法人代表、总经理李家福死刑,缓期2年执行。
检察机关指控,李家福疯狂伪造信用证合同单据,骗取省工行信用证款53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亿多元。同时,李家福不仅伙同别人故意抬高土地项目转让价格,从中侵吞公款近3000万元,而且还利用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拿公款供其胞弟的公司使用。
这起大玩金融骗局的案件暴露出的“银行如何确保资金安全”、“国有资产何时不再成为‘唐僧肉’”、“如何遏制‘一把手’权力寻租”等问题,引人深思。此案还引发了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受贿200多万元等一系列在海南造成巨大反响的案件。
李家福怎会想到,他也有今天 (资料照片)
“盘活举措”成“融资圈套” 银行4亿多成“唐僧肉”
1995年3月,曾任海南省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处处长的李家福到财信总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时值该公司资金困难。为了盘活公司,李家福多次开会要求多渠道融资,但效果不明显。不久,李家福得知51岁的原香港永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中隆集团公司董事长马家仁有办法到银行开信用证“融资”,便找马家仁帮忙。
两人多次密谋后进行分工,由财信总公司成立多家公司,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到银行申请开信用证,财信总公司提供担保。马家仁以给银行和香港公司10%-20%不等的手续费、利息作为好处,负责疏通银行关系,联系香港一些公司签虚假的外贸合同,在境外将信用证贴现。
为此,李家福在财信总公司专门成立了“融资小组”,由财信总公司副总经理、计财部经理曾育环任“融资小组”组长。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财信总公司先后在海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海南珠泰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尔后,伪造了信用证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资料和相关单据,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开出18单远期进口货物信用证,共计金额5300多万美元,海南省工商银行实际垫付了以上的信用证资金折合人民币4.47亿元。
那些约定好的境外公司,分别将上述开出的信用证在境外银行贴现并扣除“手续费”、利息后,李家福将余下信用证贴现资金共计人民币2.498亿元转回财信总公司控制的账户内。财信总公司只归还了三单信用证款。后海南省工商银行将未归还的信用证垫付款及利息,转为财信总公司担保下的贷款。
让人震惊的是,2002年1月,因财信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海南省工商银行将上述贷款的本息,合计人民币4.237亿元划定为“损失类贷款”,这笔巨款最后竟成了一个“丢进水里连个响声都没有的肉包子”。
屡尝甜头的一伙“蛀虫”,开信用证诈骗几乎达到疯狂地步。公诉机关还指控,原海南佳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财信总公司借的300万元无力偿还,1995年11月,该公司法人代表林建民与李家福在商谈还款时,提到开信用证“融资”还款的方法,二人便商量找马家仁帮忙。他们如法炮制,在海南省工商银行开出2单信用证,共计金额为779万余美元。海南工商银行为这2单信用证垫付资金折合人民币共计6467万余元。
1999年12月,海南省工商银行将那2单未归还的信用证垫付款及利息转为贷款。2002年1月,因佳宏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海南省工商银行将上述贷款的本息再一次划定为“损失类贷款”。

曾经风光的李家福如今成了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