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海南廉政 >> 警示案例

海南:两干部因商业贿赂获刑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6-06-21 14:54 )   来源: 海南日报

    ●原广青农场场长郑钟城:为拿15万元好处大买化肥,刑期6年

    ●原省工行干部李家祥:受贿200万元损失国家4个亿,刑期13年     

    一位快退休的场长,为了区区15万元的好处,擅自大量购买化肥,导致积压化肥堆满了农场的每个仓库;一位身处要职的工行主任,为了200万元的私利,竟然让国家蒙受4.5亿元的损失。今天,海南检察分院通报了他们近期查办的两件典型商业贿赂大案,并发动大家继续举报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

    化肥堆满仓库

    两年也用不完

    2002年12月16日,署名“国有广青农场众多职工”的举报信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广青农场场长郑钟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他们在信中说,郑钟城自作主张,将半年才购买一次的化肥,竟然买了2年的,现在堆满了场部的每一个角落。长期不用,肥效将失,职工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他们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2003年5月26日,省院将该线索移交海南检察分院查处。

    经查,2000年初,时任国有广青农场场长的郑钟城经人介绍认识三亚一化肥公司总经理郑某,郑某提出让广青农场购买其公司的化肥,并表示事成后会感谢,郑钟城表示同意。2000年8月,郑钟城开始安排广青农场购买该公司的化肥,直到2004年3月,广青农场共购买化肥2520吨,共付给该公司化肥款4091258元。郑为感谢郑钟城的帮忙,从2001年3月至2004年5月,先后4次送给郑钟城人民币15万元。

    2004年6月30日郑钟城被拘留,同年7月13日被逮捕。

    法院同时查明,郑钟城夫妇自1970年参加工作,至2004年6月25日被立案调查为止,其拥有财产215万余元,其中能说明合法来源仅130万元,扣除受贿所得15万元,其差额70万元,郑钟城无法说明来源。案发后,郑钟城及家属退还赃款105万元。

    经过审理,琼海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4.5亿元损失

    是怎样造成的

    2005年3月,有人向海南检察分院举报,原省工行干部李家祥受贿200万元。同年4月,经立案侦查,李家祥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1992年8月,李家祥在担任海南省工行国际业务部主任后,认识了海南一酒店总经理马某。后马某找到李家祥商谈,要求其为另一家公司办理信用证,并许诺事后给予好处,李当即同意。

    1995年11月至12月间,该公司伪造了8家公司,向省工行国际业务部申请开出8单远期进口信用证,金额共计3021万美元。李违反国家规定,在没有详细调查这些开证企业背景和资产的情况下,批准开出上述8单信用证。

    1996年2月至12月,该公司用同样方法,申请了12单远期进口信用证,金额共计3080万美元。但上述公司开出的信用证款一直无力偿还,省工行陆续将未归还的款项转为贷款,后将所有贷款共计人民币4.5亿元认定为损失类贷款。

    为感谢李家祥,马某按事先约定,从公司的手续费中提出200万元人民币送给李家祥。

    1996年12月至1998年12月,李家祥担任省工行椰城支行行长,其间又为另一家公司违规办理了6笔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款至今未归还。李从中分得好处75万元。

    海南中院审理后认为,李家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记者文刚)


(责任编辑: 庄斐 )
 
 精彩图片                              更多 >>
 频道精选                              更多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网海南频道 办公电话:0898-6853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