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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下午,海南团代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时欣喜地发现,代表们此前提出的出台监督法的建议得到采纳,修改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把制定监督法列为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
3月9日,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海南团代表王厚宏、陈高卫提出了建议,尽快出台监督法,以便更好地加强人大监督工作。13日下午,陈高卫发现了工作报告作出的修改。他说,海南团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也提出了该建议,对如今把制定监督法写进报告感到很高兴。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对记者说,立法监督是人大最基本的职能,由于地方人大立法权有限,监督权就显得非常重要。监督法可以作为人大监督的基本法律依据,但目前没有全国性的监督法,海南和兄弟省份的代表对制定该法都有强烈的愿望,海南团代表曾在大会和其他场合多次提出这一建议。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代表们审议时的建议,代表们都表示很满意。他指出,制定出台监督法对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体现公平正义,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期间,还有其他团的代表提出了出台监督法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对报告共作了11处修改,主要修改有8处。(完)(黄晓华
姚莉莉) (编辑:纪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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