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特别关注 >> 2005全国两会专题报道 >> 内容

曾庆红参加海南代表团审议:海南要高质量发展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5-03-07 10:20 )

来源: 海南日报

 



    3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来到人民大会堂海南厅与海南省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本报特派记者 王凯 摄

知耻而后勇 卫留成:"海南会让世人刮目相看"
卫留成说起"伤心事":穷人孩子为何上不起学
谁破坏生态谁补偿 政协委员:把海南作首个试点
李永喜代表建议:帮助贫困生圆大学梦
童石军的第7个信用提案:建立国家征信数据库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3月6日下午来到人民大会堂海南厅,和海南团代表们一起审议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曾庆红强调,海南的发展不攀比发展速度,踏踏实实地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路子走对了;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曾庆红指出,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必须联系实际,把着力搞好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建设和谐社会落实到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开放合作、联动发展,保护环境、科学发展上来。他指出,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优越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加快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本钱。这个优势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这个本钱将长远造福于海南人民。他表示赞同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赞赏海南在全省开展的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认为这既找到了做好农村工作的重要载体,又找到了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有效抓手。他说,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要注重环境保护,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依托生态环境建设来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绿色小康之路。

    曾庆红在代表们发言过程中,认真地记录,并不时地就代表们所谈到的话题,了解具体情况,发表看法。在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光兴代表发言时,曾庆红就政府如何转变职能,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政府本身要提高行政职能,政府要彻底改变计划经济的传统做法,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改进经济管理方式和方法,主要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服务,为企业的发展铺好路,不断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曾庆红还就发扬民主政治、减轻农民负担、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等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曾庆红认为,代表们从全国的形势联系到一个县、一个企业,结合海南实际,谈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建议,也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他强调,海南的发展不攀比发展速度,踏踏实实地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路子走对了。曾庆红表示,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海南省委和省政府的努力下,发挥800万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海南一定会建设得更好。

    汪啸风代表主持会议并发言。他说,我们国家自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近十六年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持续时间之长是建国以来少有的,这是中央最大的政绩,也是全国人民最大的幸福。特别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这既是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也是现阶段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实践活动。海南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第一工程来抓,在创新中加快海南的发展。今年省政府正式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构建和谐海南的目标,坚持在发展中求和谐,在为民中求和谐,以法制和公平求和谐,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中求和谐,不断整合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

    列席人员卫留成说,总理的报告体现了亲民、爱民,体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中央领导同志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作出了表率,很受鼓舞。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健康平稳的发展状态,经济发展虽不算太快,但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增长时期。省委省政府的发展思路很清晰,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做出特色。海南环境非常好,在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关系上一定要慎重,要在保护好环境的基础上抓好经济发展,既要保护环境,又要把经济发展好,要走出一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来。

    王厚宏代表说,听了政府的工作报告,感受最深刻的是,新一届党中央继承了三代领导集体留下的理论财富、政治胆识和创新精神,形成了治国思路和执政理念,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认真地学习和领会中央的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和焦点热点问题做好立法工作;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会诚信友爱;要积极引导和发挥全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力和动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始终坚持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完)(特派记者黄晓华 姚莉莉)


 

(编辑:苏婧)
 点击更多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