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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2005年预算安排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安排工资、社保、债务等刚性支出,保证政权运转和工作经费的需要;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注重“三农”、环境保护和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等问题,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深化财税改革,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是: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762,412万元,增长9.9%(与上年完成数相比,下同),同口径增长12.0%(指剔除取消农业税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因素,下同)。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897,264万元,全省财政总收入1,659,676万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589,331万元,增长12.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调出资金等12,524万元,全省财政总支出1,601,855万元。全省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57,821万元。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10,781万元,增长10.7%,同口径增长12.0%。加上中央补助收入698,255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95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5,614万元,省本级财政总收入1,150,602万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592,733万元,增长10.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543,494万元和上解中央支出7,624万元,省本级财政总支出1,143,851万元。省本级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6,751万元。
2005年省本级预算财力(指财政总收入中可以通过年初预算统筹安排的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主要项目(基本建设支出未到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优先安排基本支出,保证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省本级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24,9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816万元(包括分流人员支出2,255万元);公用支出24,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58万元。
安排82,125万元用于政权建设。其中,50,299万元用于省本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29,519万元用于省本级公检法司支出;1,252万元用于基层公检法司建设;1,055万元用于支持全省各项统计业务,重点保障经济普查经费。
(二)保障支农支出,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安排29,239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扶贫开发等。主要项目是:1,500万元用于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7,83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治理等;200万元用于农业机械化补助;1,252万元由中部市县自主安排生产发展项目;801万元用于农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动植物疫病防治;307万元用于农民、渔业实用技术培训以及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配套资金;1,895万元用于全省农村土地确权;6,564万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前期工作经费(其中水利建设基金安排2,688万元);2,500万元用于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包括民房改造资金);1,500万元用于推进小城镇建设;900万元用于支农救灾。
(三)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安排50,948万元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其中,22,536万元投入基础教育。主要项目有:15,600万元用于免除中小学生义务教育杂费转移支付,对全省中小学校因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减少的收入给予财政补助,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小学义务教育全额免缴杂费;1,097万元(不含扶贫资金安排的200万元)用于向少数民族市县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生活费;1,5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教仪设备购置补助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县建设补助;3,500万元用于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不包括中央补助和省财基建中安排的资金)。28,412万元投入省属大中专院校。主要项目有:25,727万元用于保障大中专院校基本支出;550万元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高校特困生补助及奖励等经费;2,135万元投入大中专院校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以及高校重点学科建设。
二是安排3,426万元用于发展科技事业。其中,2,911万元用于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科技进步奖励资金以及科学普及和科研项目经费;515万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
三是安排13,812万元用于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其中,2,500万元用于省文化公园建设;1,587万元用于支持重点文物、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等文物、文化事业发展;1,522万元用于全国“十运会”、其他运动项目训练以及竞赛经费等体育事业发展(另从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相关经费1,145万元);3,984万元用于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四是安排10,491万元用于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其中,4,345万元用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022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补助;5,124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省级和正厅级干部医疗保健、公务员医疗补助、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等专项经费。
(四)注重社会保障投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安排96,18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补助。其中,90,067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养老保险补助、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落实;2,000万元用于重点解决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47万元用于伤病残士兵医疗护理费、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农村老党员、在乡复员军人、志愿军老战士、烈士家属等民政方面的生活补助(另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600万元用于续建省社会福利中心、100万元用于新建省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56万元用于残疾人危房改造、175万元用于孤残儿童实施康复手术、95万元用于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三院合一”改造);2,576万元用于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三拖欠”以及生活困难补助;400万元用于抚恤救济救灾。
(五)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安排4,433万元用于环境资源保护。其中,3,233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生态效益补偿、“三边防护林”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800万元用于污染源的治理;200万元用于人工鱼礁建设、市县海洋功能区规划编制等。
(六)支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安排52,269万元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其中,15,000万元用于省本级基本建设支出;2,500万元用于落实航权开放和粤海铁路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1,500万元用于支持纳税大户技术改造;29,764万元转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10万元用于“珠洽会”等招商活动;95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旅游发展和对外促销活动(另从财政专户中安排233万元);3,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粮食流通企业体制改革。
(七)足额安排偿债资金,维护政府信誉
安排57,261万元用于偿债及化解财政风险。其中,3,382万元用于消化粮食挂帐、粮食风险基金、部队副食品补贴等政策性支出;53,879万元用于国债转贷、公路建设贷款等还本付息。
(八)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安排332,298万元用于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其中,141,760万元用于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16,863万元用于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 71,404万元用于国家工资调整转移支付;22,035万元用于市县工资调标转移支付;2,000万元用于中部地区转移支付;2,500万元用于革命老区转移支付;9,848万元用于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000万元用于建立和完善市县经济发展激励机制;26,942万元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1,020万元用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减收转移支付。为进一步支持农村税费改革, 2005年省对市县新增转移支付补助5,926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收入影响较大市县5%左右的增量补助;4,926万元用于全部免征农业税减收转移支付,我省提前一年免除了农业税。
三、完成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主要工作措施
2005年财政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增收节支,确保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2005年我省财政面临取消农业税和出口退税额大幅增加,确保市县工资调标资金、免除中小学生义务教育杂费和免征农业税增加转移支付等减收增支因素,必须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一方面,狠抓收入征管,确保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防止虚收空转。另一方面,继续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优先保证工资、社保发放、政权运转、支农、教育、科技、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二)适应中央财政政策转型,创新工作思路,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一是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对我省在建、拟建的国债项目进行清查,掌握国债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的支持,抓好我省已启动国债项目的后续建设,防止出现新的“半拉子”工程。二是用好管好工业发展资金,支持我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必要的国企改革成本,加快我省国企改革步伐。三是认真研究中央税制改革对我省的影响,研究做好我省行使地方税种管理权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鼓励投资的良好财税环境。四是建立激励市县加快经济发展的财政机制,进一步调动市县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用好新政策,创新管理体制,做好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是200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吃透、用好中央财政“三奖一补”的政策精神,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二是开展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工作。以乡财县管改革为平台,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和深化市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规范和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化解乡镇债务。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督,着力构建财政运行新机制
一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和完善省本级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征管、工资统发、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从体制上、机制上构建财政运行新机制。二是认真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我省作为财政部确定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五个先行模拟运行省市之一,要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克服困难,努力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加强财政法制工作,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各级财政部门都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增强理财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加强财政监督。认真做好《海南省财政监督检查条例》、《海南省会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订和完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是试行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制度。对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六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控。
各位代表,2005年财政改革和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发扬成绩,求真务实,全面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任务。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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