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特别关注 >> 2005海南两会专题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陈日进作报告(全文)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5-01-29 17:59 )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关于2004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5年1月28日在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 陈日进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04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693,8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增长12.6%(与上年决算数比,下同),同口径增长21.2%(指考虑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及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因素,下同)。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921,662万元,财政总收入1,615,517万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411,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增长22.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调出资金等8,349万元,财政总支出1,419,408万元。全省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196,109万元。

    2004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80,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9.3%,同口径增长13.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681,502万元、调入资金2,934万元、市县上解收入15,974万元和上年结余结转183,862万元,省本级财政总收入1,165,062万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538,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5.8%。加上补助市县支出487,234万元和上解中央支出3,749万元,省本级财政总支出1,029,448万元。省本级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135,614万元。

    2004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集中财力,重点支持解决我省“三农”、社会事业发展和弱势群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做大财政经济“蛋糕”,着力支持改变我省经济“三低一小”的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是1994年以来最好的一年。

    (一)财政收入年增收额首次突破10亿元,财政支出大幅度增长

    一是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接近70亿元,同比增长21.2%;同比年增收额达12.18亿元(2004年实际收入69.39亿元,同口径计算地方财政收入73.78亿元),年增收额首次突破10亿元。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明显快于经济增长。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比GDP增速快10.8个百分点。三是财政收入结构优化,税收成为增收的主要来源。全省税收增收额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72.2%。四是税收入库的均衡性是近年来最好的,各季度收入均接近或超过序时进度。五是中央、省、市县三级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来自全省的财政收入总计为1,227,606万元,比上年增收207,373万元,增长20.3%。其中,中央级收入533,751万元,增长19.5%;省级收入280,790万元,增长13.7%;市县级财政收入413,065万元,增长27.3%。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支出突破了140亿元,比上年增加25.9亿元,增幅为22.5%,省本级财政总支出突破100亿元,财政保障能力和省级调控能力增强。

    (二)确保了工资、工作等重点支出,加大了政权建设力度

    2004年,省本级基本支出118,3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090万元,公用支出21,271万元。2004年省直行政机关人均公用经费比2001年提高了0.4至0.5万元,办公经费紧张局面基本得到缓解。与全国省市比较,人均支出标准也是比较高的。

    2004年省级政权建设方面支出达60,165万元(包括当年省财安排的项目支出、中央指标支出、上年结余结转项目支出和基金支出,不含基本支出,下同)。其中,用于公检法司(不含安全部门)支出为22,862万元(10,231万元用于公安等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4,955万元用于市县政法部门购置办公用车及通讯、信息网络等技术装备和省公安厅金盾工程建设;5,529万元用于确保政法部门办案工作的需要;1,948万元用于支持我省无毒岛建设)。

    (三)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得到实惠

    2004年是省本级对“三农”投入力度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的一年。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民负担大幅减轻。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特产税,农民和农业企业减负3.5亿元。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农民减负1,024万元。全省农民负担总额降为4,926万元,农民人均比上年减少21.22元,减幅67%;亩均负担比上年减少39.01元,减幅66%。目前,我省农民人均负担为10.48元,亩均负担20.19元。

    二是财政支农力度加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1,949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治;5,721万元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项目、农业示范基地建设;520万元用于种猪场建设;10,368万元用于南渡江南叉河段防洪工程、水库加固和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等水利建设;5,502万元用于农村改水改厕,2,100万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60万元用于农村沼气建设(不包括中央财政下达的2862万元);400万元用于人工增雨;1,413万元用于捕捞渔民转产、渔港维护、深水抗风浪网箱补助;2,3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房改造;1,700万元用于加快小城镇建设;1,000万元支持抗旱。200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现场会在我省陵水县召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我省田洋整治、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支农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500万元用于对超级稻试验示范项目单位和粮食主产区种植水稻良种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285万元用于对农民购买农机进行直接补贴;1,456万元用于购买61,472头猪苗扶持30,736农户养猪,推广使用沼气池,配套建设文明生态村;400万元用于实施培训农民的“阳光工程”,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25,20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粮食补助;1,20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生活补助,3,305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2,085万元用于退耕还林工程,解决了林区职工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保护了生态环境。

    (四)较好地保证了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的投入

    一是投入53,180万元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对省属大中专院校投入30,964万元(含高校综合定额经费19,622万元)。其中,3,536万元用于三亚学院出口路建设和海南大学等大中专院校综合教学楼维修改造;470万元用于扶持省属高校特困生和中专学校小康班学生完成学业;4,443万元用于大中专院校教学设备、图书资料购置、教学设施维修,以及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对基础教育投入22,216万元。其中,2,184万元用于为41.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373万元用于为5,940名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16,157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2,860万元用于海师附中等17所中小学教学楼建设。

    二是投入6,232万元用于发展科技事业。其中,2,415万元用于科技三项费用;401万元用于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进步奖励资金以及资助省级社会科学研究;1,051万元用于资助12家省属科研院所32个科研项目。

    三是投入18,778万元用于发展文体广播电视事业。其中,12,233万元用于省文化公园(图书馆、博物馆项目)建设;278万元用于省歌舞团排练场、省档案馆大楼消防设施改造等;100万元用于整修白沙起义烈士纪念碑;825万元用于备战全国“十运会”、举办省第二届运动会等体育比赛及运动训练;238万元用于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1,869万元用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1313万元用于广播电视设备改造、维护和运转费用,166万元用于“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配套。

    四是投入16,685万元用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其中,5,200万元用于疾病控制系统建设、市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和“120”急救医疗设备购置;3,308万元用于市县乡镇中心卫生院改造和农村巡回医疗车购置。3,000万元用于省人民医院综合门诊大楼建设;573万元用于补助3个试点市县农村合作医疗。

    (五)发挥财政的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支持各种交易博览会,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安排资金2,949万元,支持参加2004年(香港)海南贸易与投资合作洽谈会、日本世博会、“珠洽会”、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举办了首届中国青年欢乐节暨第五届海南岛欢乐节、冬交会、第三届博鳌亚洲论坛、第八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会、2004年中国科协学术年会等,促进了对外交往和交流,扩大了海南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是发挥工业发展资金引发作用,促进新型工业快速发展。将取消地产地销增值税优惠政策返还补助和国有资产收益共计40,133万元用于壮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海口药谷核心区、三星(海南)光纤光缆标准厂房、海南永青果菜加工运输基地、海南万洲绿色制药有限公司GMP改造、昌江工业区工业大道、文昌鸡深加工等重点项目。

    三是加大对企业的支持扶持力度。安排扶持企业发展资金达6,964万元。其中,717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开拓国际市场;500万元支持海南钢铁公司钴铜采选、冶炼技改项目;1,196万元用于补助纳税大户技术改造贴息等。另外,退付处置积压房地产专项补助资金5,327万元,支持处置积压房地产15.7万平方米。免征外商投资企业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拨付150万元用于外商投资环境配套建设,使外商企业获益3000多万元。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硬环境。3,400万元用于海口火山口大道、三亚南山区干道等旅游线路工程建设;28,064万元用于公路养护;31,58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7,014 万元用于修建乡村公路;6,400万元用于市县供水配套工程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六)协调地区发展,市县工资最低上浮50%的调资目标已实现

    2004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达319,615万元。其中,税收返还88,473万元;体制补助46,7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863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30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990万元;中部地区转移支付2,00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6,942万元;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财政减收转移支付31,020万元;市县工资调标转移支付23,989万元;市县调整工资转移支付71,404万元。

    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先后取消了面向农民收取的乡统筹、村提留、屠宰税、农村教育集资、农业特产税等,同时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使市县财政政策性减收,省级安排了转移支付资金51,657 万元,基本满足了全省18个市县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性减收造成的收入缺口,实现了“三个确保”的要求。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水平达到“海南统一加浮动70%”调标目标,三年内省对市县工资调标转移支付共需安排105,716万元。2004年已向市县拨付工资调标专项补助资金23,989万元,至2004年底,各市县均实现了“从2004年10月起统一调标,最低上浮比例为50%”的调资目标。为确保调标后市县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制订了市县工资专户刚性管理办法,建立了确保市县工资发放的保障机制。

    (七)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困难

    及时下达养老保险专项资金74,957万元,确保了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35万名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专项资金10,000万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7,640万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411万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支持缴费困难的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对患大病救助对象难以自负医药费的适当补助;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贷款452.5万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核拨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3,834万元,妥善解决了历史上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问题;拨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863万元,并预拨资金2,100万元,用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历年“三拖欠”问题;补助残疾人康复经费136万元,用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和精神病患者防治康复等;拨付救灾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解决灾区灾民生活困难问题。

    (八)防范财政风险,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积极降低和防范财政风险。偿还债务本息49,095万元,其中:3,286万元用于偿还外国政府贷款还本付息,5,447万元用于偿还粤海铁路等国债项目利息,40,362万元用于偿还公路基础设施借贷本息。通过加大清欠外债偿还力度,全年收回欠款4,552万元。分解落实供销社的财务挂帐数58,994万元,安排989万元用于省级消化粮食挂帐,从省粮食风险基金中支付3,768万元用于省直粮食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安排新增粮食风险基金3,050万元和偿债准备金1,500万元,增强财政抗风险能力。同时,对全省建省以来借用内、外债和担保内、外债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办法。

    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2004年按照“三个统筹”,即“统筹制订财政监督计划,统筹整合财政监督力量,统筹使用财政监督成果”,开展海南财政监督工作。对10个市县2002—2003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问效,重点检查了1264个项目,检查金额124,664万元,查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403万元。针对市县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召开了市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制定、修改完善了22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审核项目45个,审核金额34,324万元,审减4,574万元,审减率13%。清理整顿行政许可收费、行政审批收费,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12项,减免和降低标准项目37项,转为经营服务收费7项。

    三是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在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的同时,加强了对项目预算的跟踪问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省本级已推广到123个省直单位,支付资金范围包括除基本建设支出外的所有预算内资金,三亚、海口市已开始试点。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征缴,非税收入征缴改革已延伸到乡镇。这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部对我省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2005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我省《大力推进财政改革 建立规范有序的支出运行机制》经验材料列入全国七个参阅材料之一予以印发。

    2004年,我省财政工作成果丰硕,但我省财政经济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一是经济总量小,含税产业比重相对较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低。2004年财政收入虽然实现突破性增长,是建立在低基数基础之上的较快增长,增长速度也仅仅是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财政自给率较低,对中央财力的依赖程度仍然较大。三是财政、财务秩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违规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依法理财意识不强,部分市县和少数省直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还比较混乱,支出随意性较大,有些市县还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五是部分市县财政困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六是债务沉重,财政运行存在潜在风险。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发展经济,深化财政改革,严格财政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下一页:200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编辑:)
 点击更多两会内容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