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个市县代表接受消防车钥匙。张开忠摄

海南省消防总队队长苏一愚在消防车配发仪式上发表讲话。

崭新的12辆消防装备车。
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14日电(周青
古斯敏)14日,海南省12个市县执勤消防车辆配发仪式在海口市举行,此举被视为海南省消防部队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史上的又一次飞跃。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海南省财政专门拨款720万元,为该省白沙、临高、保亭、屯昌、琼中、昌江、陵水、东方、乐东、定安、五指山等市县以及琼海博鳌配置了12辆执勤消防车。
近年来,海南省消防部队为海南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去年,海南省消防部队成功处置了海口市“5·18”地下管道坍塌、“6·24”中石化海口油库重大汽油泄漏事故、东方市“11·6”海底天然气管道泄露火灾等60多起灾害事故和琼中县“10·1”中巴车遇困洪水等抢险救援任务等。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信任,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随着海南省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一批大工业的崛起,抢险救援和急难险重任务增加与消防装备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消防装备建设迫在眉睫。近年来,海南省政府对消防装备建设高度重视,先后投入3686.7万元进行了二期特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地震救援器材以及这次全省12个市县消防车辆等消防装备建设,并启动了海南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随着省财政收入的增加,省政府将继续支持和加大对消防装备建设力度,确保消防装备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同步协调。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消防建设,将消防装备和营房建设列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加大消防装备建设投入,各市县政府仅2007年就投入1575万元用于各种消防车辆建设。
在消防车配发仪式上,省政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消防装备建设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安排解决本地区消防装备缺口,并按照消防业务费标准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将消防部队基本建设纳入地方项目库,给予重点保障。省政府将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重点对各地消防装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消防装备建设不达标的市县将全省通报。
配发仪式结束后,12部执勤消防车进行了巡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