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4日电(陈飞
谭惠丹)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对在"法律进乡村"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垦区总局党委宣传部,中建、保显、西联、芙蓉田、乌石农场等六个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吴颂恩、龙德荣、张梦英、廖海龙、傅人忠、苏清华、张福庆、王坤、张素琼、许少平等10人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自2006年9月起,省委、省政府用一年时间,在全省2531个村委会和垦区3292个生产队(村)组织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垦区分两批次实施"法律进队(村)"工程,至2007年5月基本结束。
垦区把实施"法律进队(村)"工程作为构建和谐农垦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出台了《加强农垦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意见》、《海南省农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成立了39个法制宣传教育巡回指导组,举办了有200多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编印了9万多册《职工法律知识简明读本》及11.8万份法律宣传学习资料。
各农场也普遍成立法制宣讲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采取法制讲座、送法下队、法律进村、文艺演出、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9个月来,各农场共建立了500多支法制宣讲团队伍和360支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法制文艺下队370多场次,巡回播放法制教育专题片800多场次,建立法制宣传栏3400多个,悬挂法制宣传横幅2300多条,张贴标语8.5万张,举办法制图片展743场次,举办法制讲座5000多场次,法律咨询1400多场次,接受咨询的职工群众2万多人次。《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民法通则》、《计划生育条例》、《物权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20多部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基本普及。
垦区还把法律知识学习的触角延伸到学校,共有216所中小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律在我心中"、"青春与法律同行"为主题的演讲、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共举办演讲比赛87场次。普遍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巡回展活动。
在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过程中,垦区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生活、社会保障、危房改造、道路建设等突出问题。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职工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努力使"法律进队(村)"成为惠及职工群众的民心工程。至去年以来,总局共投入专项资金3亿多元,用于扶持困难农场发展生产、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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