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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海南省将对《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进行修订,拟在全国率先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周,并在全国率先实行捐献脐血。
据介绍,《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以省为单位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立法管理的法规,它的实施为推动海南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出台之前颁布的,有部分条款与《献血法》相抵触。《条例》实施10多年来,部分条款已不符合目前海南省无偿献血工作的实际,多年来造成海南省血液系统季节性和结构性血荒。
日前,省卫生厅在省血液中心举行了《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修订论证会,中国输血协会和广州血液中心有关专家参加了论证会。
本次修订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证和改革。一是采用特区立法,将《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更名为《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二是缩短两次献血间隔时间。根据国际惯例,将其调整为男性公民不少于3个月,女性不少于4个月。三是扩大献血年龄范围,提倡本省境内17周岁至60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四是在全国率先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周。每年7-8月是海南省季节性血液紧缺期,无偿献血周设在8月将有利于缓解血荒。五是在全国率先实行捐献脐血。据了解,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里所含的造血干细胞是“细胞之母”,它可以生成肝细胞、心脏细胞等多种功能的细胞,还拥有修复器官损伤的潜力。(记者吴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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