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0月12日电(王文朋)10月9日晚,一辆货车在行至文昌市文城镇迎宾路时突然车头起火,在文昌消防中队帮助下,火终于被扑灭。消防部门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材;发生火灾后不要惊慌,应充分利用灭火器具灭火,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10月9日晚,海南文昌市民康某驾驶自家货车在行至文昌市文城镇迎宾路时,车头突然起火,康某立即报警。接到市局指挥中心命令后,文昌消防中队迅速出动1辆消防车火速赶赴现场,将火扑灭。
康某称,可能是由于自己拉设空调电路,电线短路引起车头起火。车上没有灭火器。他凭借当兵时总结的消防知识和处置火灾的经验,在等待消防队救援的这段时间里,把车头放了下来,避免了火势殃及到汽车发动机和油箱,给灭火救援工作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火灾损失。
消防部门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正常使用。发生火灾后不要惊慌,要随机应变,充分利用车上或附近可用于灭火的器具进行灭火,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目前,具体起火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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