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

海口资助特困生上大学 每人四千至六千元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7-17 08:06 )   来源: 南海网

    资助特困大学新生活动被海口市列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之一。7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出台《海口市2008年资助特困大学新生活动实施方案》,2008年将资助被第一批(含提前批)全国重点院校录取的优秀特困大学新生15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6000元;资助被第二批(含提前批)高等院校录取的特困大学新生15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重点资助对象是贫困家庭子女、下岗困难职工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的学生。

    资助条件:1、受助学生必须是2008年海口地区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基本政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基本政策(指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海口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证书(必须是父母一方的低保证书)为准,如没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海口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证书,则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区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并有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3、凡通过其他形式接受社会捐助的大学新生,不再享受本次特困大学新生的资助。享受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提前批院校的免费教育学生不属资助范围。

    申请程序:被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录取学生于2008年7月15日-7月23日到毕业学校提出申请;被第二批录取的学生于2008年7月28日-8月3日到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或原毕业学校证明)到海口市教育局五楼计财科办公室申请。学生申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没有录取通知书,以录取信息为认定)、户口簿、海口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证书(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本人免冠1寸相片2张、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原件,填写《海口市资助特困大学新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咨询电话:66293153(资助活动小组办公室)。(南国都市报/许欣)

A段八成考生上理想大学 63名高分生落选
海南希望工程:161万资助贫困生上大学
海南大学为跻身“211”工程制订10年规划

应届毕业生注意:美国公立大学来琼揽才
海南大学召开第一次党代会 于迅出席
海南高考理科状元放弃港校填报清华大学

海南大学“以书为媒 爱心传递”
三所重点大学在海南亮出录取“家底”
先面试再录取 复旦大学海南招生出新招


(责任编辑: 刘璇 )
 
 精彩图片                                          更多 >>
 频道精选                                         更多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