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不断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效果。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十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2008年,完善对干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积极推行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修订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2009年,制定海南省省属高等院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党政工作部门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办法。
2、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2008年,修订完善海南省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制定海南省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十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及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规范办案流程和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2、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2008年,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合理配置管理权限,将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市县管理,切实解决一些省直部门对具体事务管理过多过细的问题。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完成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对保留项目的后续监管。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对各类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清理、精简、规范。2009年,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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