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警方6月4日发布了2008年第一号通缉令,追捕在逃的槟榔村委会王平等10名涉嫌盗窃、抢夺、抢劫、强奸犯罪嫌疑人。
三亚警方4日发出的1号通缉令限令: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发布之日起7日之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三亚警方还设立有奖举报。凡为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提供重大线索,经调查核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员保守秘密。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捕获一人,给予5000奖励。(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张运煦)
三亚:“两抢一盗”嫌犯4日被公开处理
三亚海警展开“碧海行动” 打击海上犯罪
海南某航空公司员工故意破坏飞机获刑3年
三亚摧毁一飞车抢夺团伙 三名嫌犯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