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日)下午,海口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就一宗建筑工地人命案,开出7份《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12.3915万元。
经查明,海口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揽海口市八灶路一职工楼项目续建工程,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7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因违法施工,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2008年1月11日工地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名施工作业人员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责令工地停工,避免出现新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在开出的罚单中,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相关负责人并分别处于2520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款。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士介绍,本案是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查处的首宗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具有数额较大、同一事故立案较多等特点。希望通过这次处罚能规范报批、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南国都市报/记者廖庆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