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0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为支持海南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海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海南省工商局已启动海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
海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海南省确认的著名商标有158个,正常情况下,著名商标每年申请认定一次,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企业需要保留著名商标资格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申请认定。逾期不申请认定的,自动丧失其著名商标资格。
该负责人称,为了鼓励海南省企业创立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海南省政府对创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悉,2008年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将对一些行业进行政策性的倾斜。目前,省工商局已完成对全省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的资源、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的调查研究。2008年,工商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农业企业、农垦企业积极申请认定,并将对此予以一些政策性的照顾。
海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具备4个条件:一是该商标注册后使用已满3年且商标权属无争议;二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优良稳定,消费者反映良好,投诉率低;三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近3年的营销额、盈利水平、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四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或者提供服务范围及其广告覆盖地域较广,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认知度。(程娇
符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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