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24日电(卜云彤 邓伽)近年来,失地农民逐渐变成了“种地无田、做工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使得这一群体在生存困境中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因素。正在召开的海南省"两会"上,政协委员建议应积极探索以“土地换社保”的失地农民安置新模式。
民盟海南省委指出,土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单一、补偿费使用效能低、失地农民进城就业难以及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成为当前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政协委员建议,除目前主要实行的货币安置外,应积极探索以“土地换社保”的失地农民安置新模式:
一是应根据城市发展以及被征地村的实际需要,由政府统筹安置,给土地被征收村集体留用一定数量的安身立业之地,并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保留部分土地产权进行流转。通过办市场、建标准厂房和商业用房、造停车场等予以出租,也可以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及企业集团用地中,把集体土地产权作价入股收取年租金,使农民有稳固的收入和就业机会。
二是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被征地农民工,对被征地农民通过为其解决就业的方式安置。对于安置补助费的一部分归入集体资产,由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投资兴办二三产业的,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享受收益,或将包括部分安置补助费在内的集体资产实行社会资产股份化,将集体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成员,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可尝试土地征用生产资料转换,即对被征地的农民实行一亩土地转换一定面积(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的标准厂房,并由征地方按每月一定的价格租用,给予村集体一定面积的标准厂房,其产权为村集体所有,村民拥有经营收益权。这种新办法安置将使农民收入提高且旱涝保收,又可使村集体经济也迅速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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