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23日电(记者赵叶苹)2008年海南全省城乡居民人人基本实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记者从22日召开的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海南省将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修订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着力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2008年7月1日前参保率达到80%以上并开始支付待遇。
今年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出台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省级调剂办法》,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发挥其促进就业的作用。海南今年将研究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保障和集体协商制度,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出台落实带薪休假规定具体办法。
今后5年,海南省将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新三年”连调工作,争取三年内使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每月1000元。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争取在2010年前将全省18岁以上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形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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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