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17日电(卜云彤、邓伽)来自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的消息,该省今年将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将于7月1日起开始支付待遇,比全国提前两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总结会上了解到,该省今年将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并建立起覆盖全省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继续巩固海口、三亚等试点城市工作的同时,使农垦系统及区域统筹区参保率达80%以上,确保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支付待遇。
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厅长王应际介绍,2007年海南省海口、三亚、东方三个国家试点城市和屯昌省级试点县共有48.9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占四市县应参保人数的96.46%。四个试点市县从2007年9月1日起开始启动待遇支付工作。到去年年底,海南共有2942人享受了医保待遇,人均支付水平1404元。
他说,目前海南有近150万城镇非从业居民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尤为突出。为此,海南省决心提前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据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已制定出了详细的时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