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的苏育君多次向南国都市报投诉称,他1995年为当时的万宁乐来镇政府迁移烈士墓工程的工程款竟然追讨了12年没有任何结果。近日,记者得到确认,万宁市委主要领导已经就万宁乐来镇政府 (今后安镇)迁移烈士墓工程的工程款拖欠一事明确批示,责成并督促后安镇查明原因尽快偿还工程款。
垫资搞工程 12年拿不到工程款
1995年3月25日,苏育君作为 “乙方”施工负责人与 “甲方”万宁乐来镇政府签定了《乐来镇迁建烈士墓合同书》。合同书中说,“兹有乐来镇旧烈士墓拆迁与新建一座,位于东兴路处,镇政府委托和乐工程队迁建。为了讲信用,守合同,按时完成本项工程,特协订如下合同:1,承包形式,甲方以壹拾万元人民币包给乙方迁建。2,从95年3月28日起到95年4月25日止完成全部工程......6,拨款方式,乙方垫资投建,3个月内付清工程费,超过3个月未付完 (工程款),按银行利息付息。”合同签字为,甲方负责人:叶东雄、文进和;乙方负责人:苏育君。
记者在万宁采访苏育君时,他拿出厚厚的一沓材料让记者过目,其中有已经发黄破损的施工合同,还有苏育君给省民政厅写的请求政府拨款偿还他建烈士墓工程款的 “申请书”,也有万宁主管工业的前副市长的亲笔批示。苏育君说, “这个合同是和12年前当时的乐来镇政府签的,如今乐来镇已经合并改叫后安镇,镇政府的领导也换了好几茬,他们推来推去,我腿都跑细了,鞋子都跑穿了,12年啊,可就是拿不到钱。”
按照苏育君的说法,当初开始施工时镇政府前期给了2万元,剩下的8万元都是苏育君自己东挪西借筹措来的。工程完工了,苏育君的钱也花光了。以至有工人拿不到工资,堵着苏育君的门来叫骂,“骂得很难听啊!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至今还欠工人3000多块工资没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