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日晚上,苏某醉酒驾驶被海口交巡警查处,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该男子甚至仍呕吐不止。记者今天(10日)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2008年头10天,海口警方已查获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21起,其中苏某因醉酒驾驶被警方拘留,成为今年被海口警方拘留的第一人。警方表示,对于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将全力打击、绝不手软,提醒一些 “酒鬼”司机切不可心存侥幸!
据警方透露,今年1月9日20时左右,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打击酒后驾车专业队执勤民警,在海口金龙路红绿灯处检查酒后驾车嫌疑车辆。20时43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琼A61767小轿车情况可疑,立即将该车拦查,并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苏某 (男,汉族,1982年出生,湖南南县人,现住海口市南海大道民贸小区)进行测试,仪器显示结果为酒精含量达164.7mg/ml。
随后,执勤民警将苏某口头传唤至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由医院采血样再次对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查。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ml。经询问,苏某叙述了其和朋友在西秀海滩一酒店聚餐,席间自己喝了一瓶啤酒,开车回家途经金龙路时被查获。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第二种行为,以及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20条第3项之规定,对苏某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5日。在送往拘留所途中时,苏某由于饮酒过量,在警车上还一直呕吐。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仅今年以来不过短短10天,交巡警支队共查获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21起,而苏某也成为2008年醉酒驾车被海口警方拘留的第一人。
海口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十分危险,一旦查获将从重处罚!为做好春节前后的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酒后驾车肇事行为的发生,交巡警部门在组织 “打击酒后驾车专业队”进行持续有效地打击的同时,还将把 “饮酒勿驾车,驾车勿饮酒”的宣传延伸到各个酒店。(南国都市报/记者纪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