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常务会今天(10日)原则通过有关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记者从中了解到,海口将建立生活困难家庭临时救济等多项制度,以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
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海口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但目前还存在社会救助面较窄、救助标准偏低等不足,社会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为此,海口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困难临时救济制度就是其举措之一。
据要求,生活困难临时救济制度建立后,对因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家庭成员伤亡或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陷入困境又不能及时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有关方面将及时实施临时生活救济,救助其度过难关。
与此同时,对住房困难、无建房能力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家庭,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减免相关费用,由村集体帮助建设和修缮,解决其住房困难。
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基本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优先落实帮扶政策,优先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记者卓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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