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与洋浦管理局正式签订移交协议,将洋浦港公安分局脱离企业,移交地方管理。这是海南省首个移交地方管理的港务公安分局。
洋浦港公安分局成立于1988年,由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和省港务公安局双重管理,属于企业公安性质,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办社会的产物。2005年国务院将其列入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计划。
2006年省政府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达成协议,明确将洋浦港公安分局移交洋浦管理局管理,并就人员、资产移交做出安排。经过近两年的工作,今年9月中央编办、省编办下文划拨26个专项编制,移交工作的最后一道难题迎刃而解。
据介绍,该分局移交地方后,首先将由洋浦公安局对警员进行培训,然后安排到新的岗位工作。
相关人士表示,洋浦港务公安分局移交地方,将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理顺管理体制,给洋浦公安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活力。(记者孙乐明 通讯员张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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