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结合部经常有人自行建住宅,出租获利,管理混乱。不知今后此类情况能否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的私宅能否报建?如何报建?”……1月1日上午,海口的多个《城乡规划法》宣传点被过往群众围得水泄不通,海南省建设厅和海口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人们解答各种问题。
《城乡规划法》1月1日正式实施。海南省建设厅及18个市县、洋浦的建设、规划部门在各地集中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该法,提升广大群众的城乡建设规划意识。为配合宣传,海南省建设厅、海口规划局的主要领导也到现场,就该法中一些新的内容,特别是民权民意监督方面作了具体讲解。过往群众纷纷咨询,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海口明珠广场、宜欣商业广场宣传分会场,领取宣传资料、进行规划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一位住在国贸的林先生询问海口规划局局长吴建川:“国贸集中了那么多的居住小区,但为什么没有一所学校、没有一所医院,造成住在国贸的人生活非常不便。”吴建川解释说,由于1990年代海南经济过热,国贸片区的土地基本上都卖给了开发商,政府手中无地,无法进行公共设施的建设。但市政府正在积极努力完善国贸片区的设施建设,玉沙村拆迁后将会建设一所玉沙小学,如果条件允许,还会建设一所中学。对于这样的答复,林先生感到非常满意。
据统计,1月1日海南省共向群众赠阅5万多册《城乡规划法》,并散发20多万份宣传资料。(记者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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