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恶搞"碰触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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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出示证件了吗?"--看到孩子们在校园中如此进行交流,长春市南京大街小学的一位教师表示,这些荒唐的"恶搞证件"让在校教师也很头痛,虽然他们一再强调其危害性并要求学生不要去购买,但效果并不理想,必竟这是学生的校外行为,监管很难到位。她说:"如果不进一步加强教育,这些'证件'的出现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诱导孩子们形成一种不良的价值取向。"
有网友指出,在市场经济大潮下,投机商家的逐利行为无可厚非,但也不能唯利是从。将社会一些不良现象合理化为商品,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更不该将销售对象指向中小学生。商家也是社会成员,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道德责任,青少年正处在身心发育阶段,商家不能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认为,商家把网络上流行的不健康内容印制在"证件"上,作为商品出售很不妥当,有违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德。
李君表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商品生产销售的"证件"上出现"联合国"、"公安部"等字样,属于擅自使用这些机构名称,需要负法律责任。有的"证件"上甚至印有国徽图案,这不仅损害国徽的庄严,也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这种出售"恶搞证件"的行为也是有悖社会公德的,希望有关部门对"恶搞"行为进行整治。
吉林省妇女儿童咨询中心高级心理咨询师宋菲指出:"这种'恶搞证件'本身就是娱乐的东西,它对于成年人来讲就是逗一乐,但不可忽视的是如今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接触它们以及和它们类似的东西。正值青春期发育的他们本来就具有一种情绪不稳定的心理特点,各种名目的恶搞对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肯定会产生潜移默化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