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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无人还钱 26名民工海口宜欣商场讨薪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11-27 09:22 )   来源: 海南日报


十几名农民聚在宜欣广场前讨薪 海南日报记者 古月 摄

    2007年1月4日,海南日报第五版以《26名农民工奔波一年追不回3万多工钱》为题,报道了四川籍农民工符永彪、赖广玉、朱召友等几十人,为海口宜欣商业广场项目做工拿不到工资在海口讨薪一事。事发后,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责任单位海南新华黎明幕墙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4日内付清“宜欣广场”项目工程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04485元。同时还对该公司下达拟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又将岁末时,符永彪等人却再次出现在宜欣商业广场讨薪。这样的事情让人无奈。

    “讨薪2年期间,劳动、仲裁部门都曾下文裁定老板应该支付我们的工钱,可至今我们不仅拿不到钱,甚至连老板的影子都见不到。”2007年11月26日下午,在海口宜欣商业广场门前,农民工符永彪、赖广玉、朱召友等十几名农民工围着记者说,他们不得不到曾经的工地,也就是现在的宜欣商业广场来要钱。

农民工不得已再聚众讨薪

    海南日报今年1月4日至12日,曾刊发题为《26名农民工奔波一年追不回3万多工钱》、《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下通知,限7日内核实欠薪情况》等稿件,连续报道了这些农民工的讨薪情况。海南省有关领导很重视此事,曾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农民工讨薪事件。

    今年9月5日,海南省仲裁委下达了仲裁书,裁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有连带责任的海南新华黎明幕墙有限公司,在裁定书生效15日内支付63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04485元。

    可是直至今日,这些农民工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如果请律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律师要收20%的风险代理费,这些农民工又舍不得花这笔钱。不得已,10多名讨薪的农民工只得再次聚集到本与此事没有关系的原工地——宜欣商业广场。

工程干完老板跑了

    据农民工胡伟光、赖广玉、朱召友等人介绍,2005年春节前,他们被一名叫顾汉林的汕头人找去宜欣商业广场干工,同时还带了各自的不少亲戚,主要承担广场玻璃幕墙的安装工程。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钱和顾汉林说定了,而且有工资单。顾汉林也答应,先发一点生活费,等工程完工再发全部工资。



(责任编辑: 王忠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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