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0月19日电:(记者周正平)根据海南省新近制定的《海南省地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地方国有农场向农工收取的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五项统筹费用,将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给予免除。
方案规定,海南省各地方农场2006年以来已经收取的五项统筹费用,应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退还给农工。
据海南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地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以减轻农场农工负担为主要目标,对地方国有农场因免除五项统筹收费而减少的收入,将参照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有关政策,由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今后,任何单位均不得新出台专门针对农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地方国有农场实行税费改革后,地方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自身受益费、土地等资产经营费、农场管理费、社政公共费等费用。
目前,海南省地方所有的国有华侨农场、劳改农场、国有林场、国有农牧渔场,共有24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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