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对彬村山华侨农场副场长唐辉浩受贿一案做出宣判,依法判决唐辉浩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三个月;查扣的赃款人民币1.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因受达维台风影响,彬村山华侨农场橡胶损失惨重。为了二次创业,恢复发展橡胶产业,2005年10月,农场与个体老板肖某签订橡胶苗购销合同,以每株3.85元的价格购买10万株橡胶苗。购销橡胶苗期间,肖某先后三次送给唐辉浩9000元。
2006年春节后,经农场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更新3000亩橡胶林。国营东太农场木材厂叶某中标后,邀请傅某合作。该农场成立了以唐辉浩为组长的清点抽查组,对12个连队的橡胶进行抽查。期间,傅某先后分五次送给唐辉浩5000元。
据了解,唐辉浩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4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花销。案发后,其已退出全部赃款。(记者洪宝光 通讯员杨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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