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

海口:不法分子公然收购病死猪 记者追访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8-28 10:50 )   来源: 南海网
    目前,正当海口严打私宰肉和问题猪肉、净化餐桌卫生时,有人却公然打出“大量收购残猪”的收购广告。当记者电话联系收购者时,对方称刚病死的猪,50公斤左右的,每只收购价为60至100元。

    8月27日,周女士向记者反映说,在海口市琼山区迈瀛村大门口处,有人公然喷上收购残猪的广告,下面还留有收购者的联系电话。

    接诉后,记者随后来到海口市凤翔路迈瀛村村门口。在村门口旁边的围墙上,果然看到有人用红色油漆喷了“大量收购残猪”的醒目野广告,联系电话为1397663**46。

    随后,记者以养猪场老板的身份,拨通了该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一名操海南口音的男子警惕地问: “你在哪里养猪?”记者说在府城丁村,现在手里有一只病死的猪要出售。该男子马上表示,如果是刚死的病猪就可以收购,约50公斤重的病猪,每只收购价为60至100元。记者又表示,这只病猪死亡已一天,对方改口称“不要”,他解释说,这样的病猪都已发臭了。

    当记者询问对方在什么位置,想当面谈谈,好以后长期合作时,对方立马警觉起来,“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记者再拨打时对方一直不接。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养殖户,出现病死猪后,舍不得扔掉,就低价卖给走村串巷收猪的,病死猪价格一般只是正常生猪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昧着良心去收购,然后再偷偷流入市场。

    海口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屠宰、收购、运输、储藏病死猪或病死猪肉,违法了《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其责任人将受到严厉制裁,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其中,《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报料人:周女士)(南国都市报/李灏 王丽)

海南: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增补助至少15元
海南政策落实猪肉每斤综合售价下降一元

中央拨1302万元补贴海南省能繁母猪饲养
无奈!用一百元钱养全国最好的猪?
广东等地大量猪肉投放 海南猪肉价格回落


(责任编辑: 苏婧 )
 
 精彩图片                              更多 >>
 频道精选                              更多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网海南频道 办公电话:0898-6853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