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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公安分局:两抢嫌犯拒捕可击毙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8-28 07:56 )   来源: 南海网
    27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获悉,该区为有效遏制“两抢”(抢劫、抢夺犯)犯罪活动,将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两抢”,群众每抓获一名“两抢”分子,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此外,龙华公安分局还规定,对于拒捕、逃跑的“两抢”分子,警方可当场击毙!

    龙华区公开奖励群众参与打击“两抢”具体办法为,凡是在龙华辖区的街道、路面、社区、文化娱乐场所和金融网点等公共场所,有以下情形的,给予奖励:一、群众抓获抢劫、抢夺现行犯,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受害人抓获抢劫、抢夺现行犯,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抢劫、抢夺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四、群众积极举报抢劫、抢夺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五、群众在现场主动协助民警抓获抢劫、抢夺现行犯,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龙华公安分局还为打击“两抢”犯罪,抽调数十名民警,组成打击“两抢”专业队,通过便衣巡逻守候对“两抢”分子实施现场擒捉。同时,专业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武器和警械使用条例》,对实施抢劫后拒捕、逃跑,以及结伙、持械抢劫者,依法使用武器,必要时果断开枪将其击毙!(南海网记者吉羽 通讯员林梅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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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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