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7月30日电(记者卜云彤、冀琴伟)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原副校长尹德春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教材的过程中收受销售商的回扣款12万余元,近日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2月至2002年3月,尹德春在任海南民族师范学校教务科长、副校长期间,经手向五指山市新华书店购买总额为63万余元的教材,之后收受书店回扣共2万多元。
2000年初,尹德春与海口个体书商冯某认识。之后,尹德春经手向冯某订购教材113万余元,尹利用出差去海口的机会,在入住的宾馆或用餐的酒家,6次收受冯某回扣共11万余元。
法院查明,尹德春在收受回扣款期间曾先后将1.5万元分2次交回学校,故其收取教材回扣款为12万余元。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判处尹德春有期徒刑10年,收缴赃款12万余元,并没收其个人财产3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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