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23日专电(记者周正平)目前,海南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向业主收取水费、电费时,普遍按照自行确定的比例,加收公摊费用,致使业主对这部分收费的合理性表示质疑,根据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的调查,公摊收费已成为引发物业公司和业主矛盾的主要因素之一。
业主质疑公摊收费合理性
据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统计,在该中心收到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投诉中,有85%以上涉及物业公司收取公摊水电费。目前,海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每度0.6083元,居民生活用水为每吨1.55元,但据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对多家小区的收费调查,住户每月加上公摊费用后,交纳的电费每度为0.75元-0.85元不等,交纳的水费为每吨2.45-2.65元不等。一些小区在收取公摊费用后,还按业主居住面积收取电梯电费,每月每平方米为0.10-0.20元,此外,还单独收取公摊水费,每户每月8元-10元。
以海口紫荆花园小区收费为例,业主每月要交纳的物管服务费为每平方米0.9元,日常维护费每平方米0.3元,污水处理费每吨0.6元,水费每吨2.65元,公摊水费10.6元,电费每度0.82元,电梯电费每平方米0.12元。其中,物业公司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的标准收费的项目只有物管服务费、日常维护费、污水处理费,其他项目都按照物业管理的潜规则向业主加收了公摊费用,业主尤其对另外加收的每户每月10.60元的公摊水费表示质疑。
据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天拓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在收取的水费中加收了每吨0.5元的二次供水的抽水电费,另外,每户每月公摊了4吨的小区公共区域用水,但紫荆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则反映,物业公司收取的公摊费用是否根据实际开支需要,只能通过查表及查看小区水电账目才能确定,而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并不可能每月去查看物业管理企业的账目。因此,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公摊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表示质疑;此外,业主交纳了物管服务费和日常维护费后,有哪些公摊费用应该从中开支,不应再向业主额外收取费用,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也没有向业主明示。
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不公示导致业主不满
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在调查中发现,业主对小区公摊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不知情,导致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行为、服务行为不规范,存在着收费与服务不相符、物业公司擅自决定本该由业主决定的事项等情况,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调查的普通住宅小区中,美舍苑小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每半年或一年为周期进行公示;昌茂花园牡丹园小区、丁香家园小区的公示周期则为每季度;天拓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紫荆花园Ⅰ区,自2002年第一批业主正式入住至今,从未对该小区的收费项目、服务标准等项目进行公开、公示,业主曾经多次要求天拓物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均遭拒绝,导致广大业主的不满。
由于当前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也没有非常明确的约定,导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没有联系起来,对小区的清洁、绿化、保安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周期起不到规范性的约束作用。
以紫荆花园小区为例,2005年7月,该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收费许可时,向物价部门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每天对楼道及公共部位清洁2次,门口保安24小时值班并定期对公共部位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而在2006年底,未经广大业主同意,就擅自将住户每月的水费公摊收费标准由7元提高到10.6元,并降低了服务标准,对整体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方面的服务由每天2次降为2天一次。